多年來一直有跟進鄧龍威個案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坦言,對菲律賓的終審判決感到失望。
質疑1:為何並非「疑點利益歸於被告」?
「出入境紀錄係一個好重要證據,是重大疑點。」謝偉俊解釋,菲律賓和香港一樣,都是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轄區,如果用普通法原則和常理去理解,警方所講的長期監視,跟出入境記錄比較,警方所說的「監視期間」,有兩個星期鄧龍威根本不在菲律賓。「無論任何地方,如果是實行『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原則』的司法管轄區,都一定放人。我哋法律界叫做『死症』。」
質疑2:同案為何有人無罪釋放?
案件的另一個關鍵,是同案有人被無罪釋放:「既然法官認定控方證人口供誠實可信,咁點解同一套證供下,有人放有人唔放?」謝偉俊指的是控方呈堂的突擊檢查錄影片段,日子和作供證人庭上的說法不脗合,但仍被法庭所採納:「總之所有有問題的都無問題,而且判決書充滿政治語言,多番強調政府嚴打販毒。政治多於法治,並不恰當。」
司法手段翻案機會不大
謝偉俊表示,自己「不會放過呢件事」,但現時最重要的是先要見到鄧龍威,所謂見不一定是親身面見,他希望可以在網上和他聯絡。
「不過佢之前用網用得太高調,仲出埋書,相信監獄對佢有意見,自由係收緊咗。」至於在司法方面,謝偉俊承認可以做的不多:「仲有兩樣嘢可以做,即係Motion for Reconsideration(再考慮呈請),又或者要求全體法官覆檢。但呢兩樣嘢都係由同一班法官自己做番,所以我覺得(成功)機會不大。」
謀求特赦或返港服刑
除司法以外,亦可以考慮政治解決。謝偉俊認為要求總統特赦以及啟動囚犯移交協議,都是可行方法,有機會將鄧龍威帶返香港。
「總統特赦方面,菲律賓現任總統杜特爾特(Rodrigo Duterte)主張嚴打毒販,他的立場會否改變?律師出身的他對這宗案件有沒有自己的看法,可促使他運用特赦權力?至於囚犯移交服刑方面,相信政府可以做多一點。雖然港府和菲律賓簽了協議,但從來無執行過,現在又是否一個啟動協議的契機?」